
今年1月14日,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左2)与居民对话。(图由首长办公室提供)
针对峇东中部13个地段(Lot)的住户不满土地赔偿一事,槟州首席部长办公室指出,公共用途的土地征用依据《1960年土地征用法》第3(1)(A)条进行,而且补偿金额已根据房地产估价与服务局(JPPH)的估值确定。
槟州首长办公室周二下午针对上述13个地段的住户的指控,发文告作出澄清。
文告指出,受第2A泛岛大道计划(PIL 2A)影响的住户当中,包括地主、建筑物拥有人、建筑物租户、大多数抵押贷款人及其他人士等,都获得了相应的补偿金额,其中每位地主获得的赔偿额超过150万令吉。同时,3名没有地契的个人(利益相关者)每人获得了4万3500令吉的赔偿金,尽管他们的建筑物位于未授权的土地(政府土地)上。
“补偿金额是根据房地产估价和服务局(JPPH)的估值结果,以及自2024年12月以来,县署土地局支付给相关利益相关者的赔偿金,总额为2427万4838令吉94仙。”

文告也指出,今年1月14日,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在其办公室与居民开会及对话,结果允许居民继续住在该地区,直至今年2月28日。
“州政府特此呼吁所有利益相关者遵守《1960年土地征用法》第3(1)(A)条的规定,并要求他们在2025年4月15日之前,撤离各自的土地,以确保2A泛岛大道(第一阶段)项目顺利实施。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4月15日是继2025年2月28日之后的第二次延期。 ”
“根据《1960年土地征用法》的程序,县署土地局已收到30个利益相关者的N表格(向法院提出的异议),共涉及11块土地。此外,依据《1960年土地征用法》,土地局有6个月的时间准备O表格( Borang O ),以供法院进一步审理和听证。通常,任何上诉都必须通过土地征用法进行,而利益相关者必须接受法院做出的最终裁决。”
文告说,槟州政府将尽最大努力协助相关利益者,避免误解,并维护所有单位的利益。
土地征用赔偿明细
序号 | 地段编号 | 赔偿金额(令吉) |
---|---|---|
1 | 71899 | 65,908 |
2 | 13625 | 1,359,783.84 |
3 | 13629 | 1,712,185.40 |
4 | 14021 | 2,016,132.30 |
5 | 58092 | 2,221,042.00 |
6 | 13624 | 2,019,291.75 |
7 | 17333 | 1,369,187.28 |
8 | 15024 | 2,000,557.00 |
9 | 13633 | 1,836,129.91 |
10 | 13637 | 1,668,784.48 |
11 | 13636 | 3,823,531.84 |
12 | 13630 | 1,633,795.78 |
13 | 13626 | 2,249,953.18 |
总数 | 24,144,338.94 |
向建筑物拥有人支付的赔偿金
依据《槟州政府土地上的居民指南》(2014年修订)
序号 | 地块编号 | 金额(令吉) |
---|---|---|
1 | Plot 97 | 13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