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前律师公会主席拿督安美嘉和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再益马烈等人,不认同拥有130年历史的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搬迁一事,巫青团长拿督阿克马沙烈认为他们不讲理,并强调说,如果占用了别人地方的是清真寺,也照样必须要搬迁。
他周五(21日)在脸书专页撰文指出,该地段的持有人愿意用10年的时间找出两全其美的方法,已经算很好。
“这个地段的持有人也是很好,用了10年的时间来商量找出方法,不是今天买了明天就赶人离开。”
“再说吉隆坡市政局(DBKL)也提议了迁移到其他地方,可是你们还是不要,突然间你们叫地段的持有人找其他地方。”
“这是什么律师,竟然这么用法律来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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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马沙烈反问,如果自己要搬入这些律师的家里,可不可以要求他们离开。
“我想要求这些律师搬出现在的住所,因为我要搬进里面住,可以吗?”
庙方代表律师认为 DBKL需负最大责任
虽然吉隆坡市政局站出来表示已为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圈定新的重建地段,但该兴都庙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认为,在这起风波中,吉隆坡市政局(DBKL)应该负起最大的责任。
苏仁德兰也是捍卫自由律师团联合创办人,他周四(20日)与该团体成员召开记者会时指出,Dewi Sri Pathrakaliamman兴都庙的风波,源自于吉隆坡市政局当初决定脱售土地给私人公司,才会造成如今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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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补充,吉隆坡市政局在2008年下令该兴都庙从距离现址几公里外的原址,搬迁至目前的地段,而2014年,吉隆坡市政局却在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该段土地。
他说,当局忽视了宗教场所如何在社区内建立起来的历史发展过程。
企业及合作社发展部副部长拉马南指出,政府保证不会拆除该兴都庙,而吉隆坡市政局将继续于相关单位协商,以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