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哈迪指,首相任期设为两届,仅10年时间不足以落实成功的发展计划,国会议员其实可在必要时撤回对首相的支持。
在位最久的前首相马哈迪表示反对限制首相任期为两届,认为10年时间不足以落实成功的发展计划,并指出国会议员可在必要时撤回对首相的支持。
曾于1981年至2003年及2018年至2020年两度任相的马哈迪,昨晚(20日)布城出席开斋晚宴后向记者表示,自己担任首相22年,仍有许多工作未能完成,因此需要更长时间推动发展。
“如果缩短首相任期,而该首相不是好人,国家仍可能遭受严重损害。然而,如果这位首相深受人民爱戴,10年的时间是不够的。”
马哈迪指出,国会议员一旦认为首相对国家弊大于利,就有责任撤回支持,而不必等到任期届满。
因此他强调,当年自己并不反对继续领导联邦政府,尽管拥有足够支持,也无人要求其下台,但仍选择让位给年轻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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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记住,首相职位需要由更年轻的人接替。他们起初或不为人熟知,但若接任后表现良好,就应该给他们时间。
“如果他们做出损害国家的事情,国会议员可以在不到一届任期内撤回支持。”
早前,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在该党大会上提出两项国家制度改革建议,其中之一是限制首相任期最多两届。随后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在演讲时表态支持,并表示若能获得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将在下次国会提出相关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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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也以自身身体状况为由,表示自己不可能任相超过10年,并借此讥刺马哈迪。
“有的建议,我很是同意,例如限制首相10年任期。我们都知道,如果任相22年,国家会骚乱。”
然而,伊党领袖纷纷表态反对该倡议,该党主席丹斯里哈迪阿旺更直言,此举违背真主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