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地主及2名发展商在未获得规划准证情况下,违例进行开发活动,且未遵守“恢复土地原状通知”,被威省市政厅带上法庭。其中1名接获传票者(Orang Kena Saman)今年2月28日承认控状,被判罚3万5000令吉。

巴德鲁促威省市民勿在未获得规划准证情况下,进行土地开发。
威省市长拿督巴德鲁周四主持月常会议时透露,有关违例活动发生于威北地区,上述8名接获传票者违例将相关土地划分成农业地共管单位(Lot Lidi),触犯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第27(2)(a)条文,被带上北海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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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违例被划分的土地带来的问题可能影响有序发展,并损害公共利益。
他强调,任何土地开发都必须获得地方政府批准的规划许可,以确保符合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保护公众利益。
他促请威省市民,务必严格遵守所有已发出的通知和规定;任何未经规划许可的开发行为均属违法,个人或公司都将面对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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