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海扎手拿着所破获的走私烟花。
槟州关税局于今年1月间先后侦破4起走私案,起获总值49万6041令吉16仙的走私香烟、酒及烟花,涉及的逃税额达到100万零735令吉72仙。
槟州关税局主任罗海扎说,首宗案件是于1月9日下午约4时,槟州关税局执法组突击检查大山脚一个货仓,发现价值10万3667令吉90仙的各类酒,涉及的税额达到26万7854令吉65仙。
他说,据初步的调查,货仓是充作储藏走私烈酒,以准备供应本地的市场。

他周三早上在该局位于峇眼惹玛关税局的货仓储藏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说,第二起涉及走私香烟,该局执法组是于1月25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威南的高渊一间商店展开突击时,发现价值16万7030令吉重达555.6公斤的55万5600支香烟,涉及的税额达到38万3599令吉。
他指出,这两起走私案件,存放走私烈酒及香烟的货仓都是位于偏辟地区,目的是要避开该局的执法行动。
他说,第三起是涉及走私烟花及爆竹的案件,该局执法组是于1月24日早上约10时40分突击检查诗布朗再也一间商店,并破获价值达12万7397令吉26仙的718箱重达1510公斤的烟花及爆竹,涉及的逃税额高达19万7465令吉77仙,并逮捕该店的女华裔事主协助调查。

他透露,第四起也是涉及烟花及爆竹的走私案件,该局是于1月24日早上约10时40分,在威南新邦安抜突击检查一个货仓,发现价值9万7946令吉的468箱重达6308公斤的烟花及爆竹,涉及的税额达到15万1816令吉30仙。
他相信,这些走私烟花及爆竹是在佳节时推出市场。
他说,该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d)条文调查上述的走私案件,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充公物品价格的10至20倍,或介于10万至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6个月及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表示,民众受促,一旦发现任何走私烟酒、毒品及交通工具等,向关税局提供情报,以杜绝走私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