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初中男老师和女学生谈师生恋,交往期间会要求女学生拍下裸照给他欣赏,若女方不从,就动辄以分手要胁。恶行曝光后,遭法院判7年2个月。
联合新闻网9日报道,判决指出,蔡姓男老师2021年10月起和女学生交往,后来蔡为满足私欲,便要求女学生在家拍摄裸照给他观赏,恋爱脑上身的女学生,随即听从蔡男指示,在家中拍片传给蔡男。
不料取得影片后蔡仍不满足,又要求女学生拍片给他看,女方不想遵从蔡男指示,蔡竟以分手要胁,女方为了让蔡男开心,只能再次拍摄裸照传给蔡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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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女学生班导师察觉有异,揪出蔡男竟与学生大谈师生恋,还以分手要胁逼女方拍摄裸照,循线通报后,由女学生父亲报警对蔡男提告。
法院审理时,蔡男坦承跟女学生交往,并要求对方拍裸照给他欣赏,还称女学生传裸照给他后都会收回,他手机并未留存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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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认为,蔡男身为老师应对学生善尽保护教育责任,却未思自我克制,引诱少女拍摄裸照给他观览,若女方拒绝,蔡竟以分手为由,已严重影响少女身心发展,考量他未与少女家人和解,判7年2月,未扣案影像没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