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兹曼:我们选择弃权是因为不相信当今政府所承诺的事项。
反对党在周二的恢复《国会服务法令》修宪案中弃权一事,周三持续延烧,反对党议员否认反对改革,相反地是在投票中选择弃权。
其中土团党巴东色海国会议员阿兹曼在参与《国会服务法令》二读辩论时强调,他们选择弃权是因为不相信当今政府所承诺的事项。
“人家说我们反对改革,事实上我们是对当今政府的承诺没有信心。”
他认为,政府是要利用推出《国会服务法令》来显示他们是个改革的政府,然而该法案对他而言只是一个“化妆品”。
他表示,反对党选择弃权是希望政府能够成立特别委员会,以便能够在特委会中讨论朝野政党针对《国会服务法令》所提出的建议,以便能够出台一个更完整及全面的法案。
他也提到,目前提呈国会的《国会服务法令》中的内容,让人质疑该法案通过后,是否真的能够让国会的行政管理权独立于政府公务体系。
“其中,法案的第2(3)条问中提到,国会服务成员是由国家元首与国会服务理事会讨论后做出决定。问题在于,谁负责领导国会服务理事会,是否真的不受到政府管理层的影响?”

另外,伊斯兰党巴里文打国会议员米斯巴胡强调,作为国会议员他们有权利在投票时选择弃权。
他解释,反对党议员在昨日(4日)弃权并非反对改革,而是认为相关的法案并不完善,希望政府能够暂时搁置该法案,以便能够对法案做出改善对所有人员包括国会职员及国会议员更为公平。
他说,其中他们认为国会服务法内应该清楚列明朝野议员应该获得公平的拨款,以便一劳永逸解决国会议员拨款问题。
“政权可以改变,若有一天我们执政,他们做了反对党,有了这个法令他们也可以获得拨款,不需要要求。”
另外,他也建议,给予国会的拨款应该直接交给国会进行管理,而非每一次的款项都需要等待财政部发放。
他指出,有一些国会议员至今还未获得去年10月至12月所申请的报销(Claim),当询问国会职员,却被告知财政部还没有将款项批下来。
为此,他建议国会拨款应该直接交给国会管理,无需每次都等待财政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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