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球教练周三被控2项性侵未成年少年罪,被告皆不认罪,法庭将案择定于3月12日过堂。
37岁被告穆哈末法依斯再尼,在怡保地庭面控2项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792法案)第14(a)条文的罪名,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和鞭打。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20日晚上月7时15分,在怡保斯里喇叭花园一住屋触摸一名16岁少年的私处和身体部位,并出于性目的亲吻他的脸颊。
在次项罪名中,他被指控今年1月21日凌晨月2时30分,在同一地点,出于性目的触摸同一受害者的胸部。
主控官古纳杜艾尼副检察司向法庭建议若允许被告保释,要求保释金定在2万令吉,同时在案件审结前被告不准骚扰受害者及每个月需到警局报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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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恳求法庭降低保释金,指他担任羽球教练每月只有700令吉收入,另从福利局获得450令吉的援助,需要抚养他的父母和两个1岁和2岁的孩子。
已与妻子离婚的被告也告诉法庭他也是残疾人卡持有者,他由于心理健康状况,并且已经三次入住乌鲁近打幸福医院。
法官贞莎米娜在被告对以上控状否认有罪后说,基于被告是残疾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2条文应该被送到幸福医院进行检查,然后她才会考虑保释要求,并将案件择定于3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