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拉央地庭裁决,5年前被控将有害废料排入和排放流向万挠贡河的4名公司董事和一名经理无罪释放。
这5人为重型机械维修厂Yip Chee Seng& Sons私人有限公司的4名兄弟,即叶国伟(58岁)、叶国文(63岁)、叶国敬(55岁)和叶国荣(65岁),以及工厂经理何文良(64岁)(人名皆为译音)。
地庭法官诺菈吉雅在裁决时说,由于控方未能举出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据,因此裁定5名被告无罪释放。
5名被告于2020年9月15日在士拉央地庭面控2项罪状。
首控状指出,5名被告致使Yip Chee Seng & Sons有限公司,将含有有害物质废料排到沟渠及流向贡河,并知道这会造成食水供应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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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被控于2020年9月2日和3日,在靠近万挠的甘榜双溪都亚工厂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430条文(破坏水源或改变河道),若罪成监禁5至3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指出,5名被告在同样的时间与地点,有共同意图把有害物质废料,从同一间工厂排到沟渠及流向贡河,抵触《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5(1)条文。
一旦罪成,将被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