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5万令吉,还了9组阿窿共45万令吉,44岁建筑承包商人,不但仍遭其中阿窿追讨多65万令吉“延迟还债费”,还遭两名阿窿跑腿企图掳绑!
事主阿兹曼(化名)事主周三在大马人道主义组织(MHO)总秘书拿督希山召开的记者会说,他去年4月因为生意周转不灵,而打算向银行申请贷款。
他偶然间而发现脸书一个“放贷公司”的广告后点击和联络对方后,被告知可以代他向银行贷款;事主随后把资料发送给对方。
不过,事主较后联络银行,被告知没有申请贷款手续后,对方随后“好心”提供他原本申请的5万令吉借款。
事主待不到一个月,即收到催债恐吓,阿窿也“好心”介绍另一组阿窿,但随着贷款数额提高,他因此再直陆续向其他阿窿贷款。
无论如何,他已经解决9组阿窿,但“好心”阿窿却以他延迟还钱为理由,要他以一小时2800令吉债务,还债高达650万令吉。
上周二(7日)傍晚5时30分,他在首都遮拉迪一带的停车场取车时,突遭两名疑似阿窿跑腿的华裔男子掳进一辆车内,所幸他及时挣脱后跑到保安亭求助,并联络大马人道主义组织成员,复报警求助。
“在挣脱期间,我的上衣遭扯烂,我也在纠缠期间看到对方的肩膀有龙的文身。”
事主说,他曾相信“好心”阿窿,而介绍给同样出现经济问题的朋友,但后者无能力还债后,店铺遭人泼漆威胁。
他补充,阿窿在这段期间也干扰他的家人和工作,造成他饱受困扰。
“好心”阿窿露出真面目 发讯息威胁催债
阿窿“送棺材”威胁事主催债!
事主没有清债务给“好心”阿窿,后者露出真面目,发送威胁讯息给事主催债。
根据当事人收到的其中一段Whatsapp讯息,对方发送一张棺材的图片,威胁事主必须在翌日中午12时前还钱,否则不但不会给脸任何人,还会“把棺材送给事主”,即会对后者不利。
希山说,我国规定借贷年息最高是18%,而1951年放贷人法令第5(2)条文,任何放贷公司必须要合法,若不符合上述规定就肯定违法,他呼吁民众,不要向非法放贷公司借钱。
“跟非法放贷人协商者,也属犯罪行为。”
出席记者会的华裔社会公关胡杰良,也敦促涉案者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