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马来西亚籍的保安主管涉嫌向客工索取29元(约95令吉)贿赂,作为不举报对方携带私烟的酬劳,以及被指未经授权持有对方的工作准证,被控上法庭。
联合早报报道,马来西亚籍的被告塔纳约加拉24日被控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一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的控状。
根据贪污调查局24日发出的文告,被告案发时是Jasa Investigation & Security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的保安主管。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2024年11月22日,在惹兰巴板(Jalan Papan)2D号的Avery Lodge Dormitory向一人索取29元的贿赂,作为不如实举报对方携带私烟进入宿舍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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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也被指在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持有对方的工作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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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展期至明年1月14日让被告认罪。
根据防止贪污法令第六节条文,贪污若罪成,违例者将被判最高10万元(约33万令吉)罚款,或最长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