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地方政府禁止小贩在路边摆档,为了解决路边摊的问题,槟州政府花了14年的时间,从2010年槟岛上的3000摊,减少至目前的2000个路边摊。
槟岛市政厅执照及公共卫生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陈淑湘表示,在现有的2000个路边摊当中,有些是标签小贩(penjaja tagging),而且多数都是上了年纪的乐龄人士。
她解释说,所谓的标签小贩,就是在2010年或之前就在路边摆档的小贩,期间未有间断营业超过15年,而获得槟岛市政厅发出黄色标签(tagging),以继续在原地摆档营业。
但是,她说,这些拥有标签的小贩,也需要遵守市政厅的条规,即不许自行更换营业地点、不许自行转移拥有权,以及扩充营业范围。如果遇到发展计划,他们就必须让步发展。
她说,其实,这些都属于暂时性的措施,地方政府的最终目标,还是希望把这些路边摊小贩,迁移至合法营业的小贩中心,尝试将他们合法化。
她是在接受本报的访问时,如是表示。
阻碍交通不合卫生
她指出,由于路边摊所引起的阻碍交通,还有卫生等问题,槟州地方政府一直都在努力减少路边摊的数量。
“一旦发现有新的路边摊出现,槟岛市政厅执法人员就会给予严厉警告,接着是充公摊主的器材如煤气桶、桌子……甚至是开出罚单予对方。”
此外,陈淑湘表示,其实五脚基是不可以营业的,但是有很多标签小贩仍然在原地摆卖,只要没有阻碍交通,暂时不会强硬要他们搬离。
“五脚基一直是个灰色地带,就好像很多商家,会把他们的物品摆出五脚基范围,直到关店才把摆卖品收起来。”
陈淑湘:今年首11个月 取缔逾4000路边摊
陈淑湘指出,从今年1月至11月,在槟岛市政厅采取的行动中,总共取缔4000多个路边摊,这包括长期违例摆摊营业的路边摊小贩和标签小贩,他们皆面对罚款。
她说,从今年1月至11月,在槟岛市政厅突击检查行动中,被充公物品的案例则占了600宗,被充公的物品包括煤气桶、遮棚等。
她说,其实,很多标签小贩都是长期面对罚款,但是他们就是不愿搬离摆卖多年的老地方,以应付熟悉的老顾客。
吁路边摊小贩申请合法营业
为了安全起见,陈淑湘希望路边摊小贩为长远性做打算,申请为合法营业小贩,例如把原本路边摆卖的三轮车摊口,改为餐车(food truck)、摩托车或轿车,例如卖雪糕的摩托车、卖饮料的餐车等。
她说,合法化后,这些业者就可以在指定的地点摆卖。当然,前提是这些改装的餐车必须先获得陆路交通局(JPJ)的批准才行。
至于一些在路边摆卖的榴梿档、新年摊格如肉干、新年礼篮档口,她指出,其实这些属于暂时性的路边摊,是需要向槟岛市政厅申请临时准证以摆卖,期限一到就必须停止在路边摆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