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流浪狗“Kopi”被枪杀事件,4名动物权益保护人士向勿述县议会及登嘉楼州政府提起法律诉讼。
卡蒂妮法拉丶S 慕昆南丶洪海山(音译)和S 沙西古玛是于12月10日入禀瓜拉登嘉楼高庭。
他们的代表律师拉杰斯纳哥拉占今日在吉隆坡法院大楼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瓜拉登嘉楼高庭已择定于1月15日,为诉讼进行案件管理。
这项诉讼指控当局枪杀“Kopi”,违反了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29(e) 条文和第30(1)条文。
他们也在诉讼中寻求法庭宣布,使用枪支射杀流浪狗的行为违反包括动物福利法令第 30(1)及第30(2)条文。
- Advertisement -
动物福利法令第 30(1)条文阐明利用枪枝进行射杀动物是不被允许的,除了紧急情况下获兽医许可。
卡蒂妮在宣誓书中指出,10月6日(周六)凌晨1时30分,登州勿述县附近的居民,对深夜的几声枪响感到惊讶,然后到屋外进一步调查。
- Advertisement -
“居民看到大约3名勿述县议会官员驾驶一辆皮卡车在区内巡视,在枪声后,民众看到‘Kopi’的尸体。“
勿述县议会于10月13日发表文告,坚称执法员是按照法律规定和处理流浪狗的标准作业程序,对Kopi进行射杀。
不过,在脸书流传一则长达52秒的视频显示,这只流浪狗因伤势严重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