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部长法米援引《议会常规》第62条文,要求展延《2024年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法案》修正案三读,以聆听国会交通、通讯与基建特委会及国会人权、选举和国会体制改革特委会的反馈。
“我在聆听国会交通、通讯与基建特委会主席(砂盟土保党丹绒玛尼国会议员)拿督尤索夫及国会人权、选举和国会体制改革特委会主席兼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志坚及其他议员的看法后,展延这项法案的三读。”
法米今天(10日)在国会为《2024年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法案》修正案二读总结时,如是表示。
法米表示,他是在聆听议员们的看法后,决定这麽做。
“我不想外界认为这项法案只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所有议员都面对通讯或通讯与多媒体的看法,而这是属于全民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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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建议邀请律师公会一起研究。
根据通讯部提呈《2024年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修正)法案》,扩大委员会职能,将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分离,提高委员会签署合同的数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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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新增第14(a)条文,规定终止主席的任命,若主席因任何原因缺席或不在马来西亚,或未经部长允准连续6个月无法履行其职位职责,部长将根据此法委任另一人为主席,在委任后,前主席将不再是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成员。
此外,周二,国会下议院在提呈《2024年通讯及多媒体修正案》二读时遭多名反对党国会议员的强烈反对,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更建议政府将该修正案易名为“封口法令”或“心痛法令”。
这项法案在二读阶段一度遭国盟以记名投票拦阻,最后还是成功通过,并在三读表决时,以声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