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半岛劳工局副总监贝蒂表示,劳工局的调查显示,有56%雇主认为适合落实弹性工作制。
她说,该局在今年10月9日制25日,透过电邮向400名各领域私人界雇主进行弹性工作制调查,并得到164个雇主的回复。
她说,当中,56%的雇主认为适合落实弹性工作制,另外44%则认为不适合。
她解释,认为不适合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工作类别所致。
她今日(5日)在《弹性工作制指南》推介礼致词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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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蒂指出,在回应调查的公司中,有78家落实了弹性工作制度、66家接获要求弹性工作的申请、46家批准弹性工作。
她说,共有1万1272名雇员获得批准进行弹性工作,而最多的申请类别是弹性的工作时间、弹性的工作地点及弹性的工作日。
她表示,在我国立法允许雇员申请弹性工作后,该局接获多数的投诉时在提出的申请的60天后,仍没有得到雇主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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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解释,这种情况多数是雇主不知如何应对雇员的申请。
“有些雇主会打电话来询问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我们就会向他们解释。但一些雇主不知道如何应对,则选择不回应雇员的申请。”
她表示,若雇主仍有任何的以为,可电邮至[email protected]向他们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