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长拿督斯里祖基费里阿末说,在马来西亚,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安装仍然属于自愿性。
“至今没有法令或条规强制在公共场所、公共或私人建筑中提供自动体外除颤器的设备。”
他说,台湾已经通过2013年台湾紧急医疗服务法令,强制在特定的公共场所安装AED。
他指出,自动体外除颤器 (AED) 是一种便携式的救命设备,专为治疗心脏骤停(Sudden Cardiac Arrest, SCA)患者而设计。当有人发生心脏骤停时,现场具备心肺复苏术 (CPR) 知识的公众可以在AED到达之前开始进行C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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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基费里阿末续说,卫生部已制定公共可接触除颤器(PAD)工具包,详细说明了提供PAD的指南,包括AED的规格和维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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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还通过各种项目,如‘健康社区、强国’计划(KOSPEN)、非政府组织(NGO)和公共机构,积极推动社区内的CPR意识宣传和AED使用培训。”
他是透过国会书面答复蒲种国会议员杨美盈询问我国拥有自动体外除颤器的数据时,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