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货柜压死司机案”,交通部长陆兆福直言,对51岁的涉案司机冷漠的态度表示遗憾,同时认为对方出庭时向媒体做出“V”字手势,显示出受害者家属缺乏同情。
“像这种人显然没有悔意,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没有任何歉意,也缺乏对家属正值哀恸的敏感。”
今日较早前,此车祸案的死者母亲林晓玲(42岁)表达了希望交通部长陆兆福能为他们讨回公道的意愿,她周四在女儿李紫柔的灵堂上说,其意愿不只是为了他们家属,更是为其他道路使者的全安,确保未来不会有更多人受到这种伤害。死者母亲也希望陆部长听到要求,为家属讨回公道,不要让女儿死得不明不白。
对此,陆兆福强调,若运输公司未通过审核或未遵守安全规定,当局将会吊销其营运执照。
他说,他已指示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所(MIROS)立即进行彻底调查,以确定事故的原因。
“这是一起悲惨且令人遗憾的事件,绝不应该发生。必须采取行动。”
陆兆福补充道,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和陆路交通局(JPJ)将对该公司进行审查。如果他们未通过审查或未遵守安全措施,其执照将被吊销。
年仅21岁的李紫柔,是于周三上午9时30分上班途中,她驾驶第二国产车Bezza在武吉丁雅和栳叶园路三叉路口等红绿灯转绿时,被一辆从武吉丁雅路左转进入栳叶园路的货柜罗里车上掉下的货柜砸中,当场不幸身亡。
陆兆福表示,交通部致力于进行全面调查,力求查明事故是否由于技术问题、集装箱缺陷或未正确固定所致。
同时,他对司机冷漠的态度表示遗憾。他认为,这名51岁的司机出庭时向媒体做出了“V”字手势,表现出对仍在悲恸中的受害者家属缺乏同情。
“像这种人显然没有悔意,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没有任何歉意,也缺乏对家属正值哀恸的敏感。”
该司机已被延扣4天,以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下接受调查。在此条文下,鲁莽驾驶导致乘客或他人死亡的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2年及不超过10年,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以及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