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仍在研究是否接纳吉州大臣拿督斯里沙努西的陈情,撤销2项待审的煽动案件。
主控官拿督马斯里莫哈末副检察司今日(6日)在案件过堂时,向高庭法官拿督阿斯兰再努丁禀告此事,接着要求法庭择期重新过堂,以便检方就沙努西的陈情作出决定。
“我方还在研究被告提出的陈情,我们今天还无法作出决定,我建议择期重新过堂,以便我们在2024年12月10日作出决定,以及取得(控辩)双方(同意的)审讯日期。”
沙努西的代表律师哈沙哈利也同意控方的建议,法官较后择定于12月10日重新过堂。
“本席不会提前择定审讯日期,因为届时的决定(是否接纳沙努西的陈情)可能会有利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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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席择定于12月10日(重新过堂),我希望这是最后一次,也在当天取得决定(控方是否接纳陈情)。”
在这之前,沙努西的另一名代表律师阿旺阿马达再也申请撤控,理由是雪兰莪苏丹沙拉夫丁殿下已宽恕并接纳沙努西的道歉。
雪州王室办公室在9月26日通过脸书专页发文告指出,殿下同意以穆斯林和马来人的名义,宽恕和原谅沙努西的过失和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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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努西于去年7月18日在士拉央地庭面对2项煽动罪控,惟否认有罪,案件在今年2月1日则移交莎阿南高庭审理。
根据这2项控状,沙努西被指在2023年7月11日晚间11时,在鹅唛县士拉央珍珠花园甘榜本答哈拉举行的政治讲座上,发表含煽动意味的言论。
他因而抵触《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且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