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男子疑因骚扰一名女子在购物商场前遭袭击身亡一案,一名女商人面对疏忽导致死亡提控时俯首认罪,被判处罚款2500令吉或以2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为24岁西蒂努妮达是于今日(4日)被押到怡保推事庭,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任何不等于杀人之罪的任何鲁莽或疏忽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被控于今年10月25日下午4时20分至5时30分之间,在怡保佳邦某购物商场前,与另一名在逃嫌犯同伙因冲动行为致使64岁男子阿都卡玛,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承认控罪,推事希蒂诺拉随后宣判被告的刑罚。此案主控官是努娜妮沙副检察司。
较早时,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罗伯甘纳拉贞代表被告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被告是自雇人士,每月收入3000令吉,尚未结婚,要求法庭给予轻判。
根据案情,死者的医药报告显示,死者生前患有心脏病,而且没有到医院求诊,此外,被告与另一名潜逃人士鲁莽掌掴死者耳光及拍打身体背部,进而导致死者死亡。
案情透露,根据目击证人及现场闭路电视纪录,被告与在潜逃人士掌掴死者耳光及拍打身体背部时,并没有谋杀意图。
案情也指,医药报告也显示死者患有心脏病,而且没有到医院寻求治疗。
新闻背景:
据报导,今年10月25日傍晚约6时13分,一名男子被发现倒毙在怡保佳邦某购物商场前不省人事,警方抵达后初步发现64岁死者身上并无伤痕。警方在当天逮捕一名24岁巫裔女子,并申请延扣7天助查,同时追缉疑涉案的一名男嫌犯。
怡保警区主任阿邦再纳助理总监表示,初步调查显示,相信是死者到24岁的女嫌犯的工作地点对她作出骚扰,结果引发对方不满而发生争执,进而衍生出命案。警方仍在追捕男嫌犯。
他也说,死者是被人用手部攻击身体,没有涉及到武器。警方早前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展开调查,但经过调查,加上检察署的建议,如今此案改以刑事法典第304(A)(疏忽致死) 条文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