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党全国主席拿督刘华才批评首相虚伪,一方面表现政府接纳和鼓励人民批评的“假开明”,另一方面又持续援引《1948年煽动法令》打击异议。
“政府若要人民讲真话,就把恶法拿掉。更何况,废除《煽动法令》是希盟领袖一直主张的斗争,也是希盟在竞选宣言中所作出的承诺,可是到今天还是没有政府会现承诺的意愿和行动。只要这个法令一日不废除,没有人可以保障国民的言论自由。”
他说,团结政府前后对多人展开逮捕和扣押行动,这是一种镇压、恐吓和等同散播“白色恐怖”的行为,显示出团结政府与历任政府没有两样,仍旧随意使用煽动法令来对付不同政见者,特别是反对党领袖。
他认同和支持政府对蓄意挑起种族、宗教的王室等敏感课题的人士采取行动,以维护社会安宁与和谐繁荣,但是,《煽动法令》并不是唯一途径,政府可以修订其他更符合现代实况的新法令,来取代定义不明确的《煽动法令》。
刘华才在周五(11月1日)发表的文告中,引述时任律师公会主席谢依琳增加提出的3项法案,即《种族及宗教仇恨犯罪法案》、《国家和谐与和解法案》,及《国家和谐与和解委员会法案》。为什么政府却执意要保留《煽动法令》?
“即使团结政府无法接纳律师公会的建议,可以考虑制定他们认为更合适、更能针对国内各族实况而设的新法令。”
“我要劝告首相不要时不时就玩弄人民议题来博取人民好感,发表民粹谈话意图道德绑架,只要是煽动法令继续存在,永远都难于达到火箭资深领袖林吉祥所要看到的世界级一流的民主马来西亚。”
他说,敦马哈迪医生在第二度任相时,曾许诺会在两年内废除煽动法令,可惜希盟政府“壮志未酬”就垮台。
“安华和多位希盟领袖都曾领教过煽动法令的不公平对待,如今选择保留,是否也认为这个恶法确实是打击政敌的最佳武器?”
他表示,团结政府若真的具有改革意识和推动改革的意愿,政府应该意识到用不公平的法律来打压政敌和人民对政治的表达,是多么不民主,也压抑人民讲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