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旺阿末达兰指出,关税局、移民局和警方等执法机构的公务员都需要执行轮替岗位机制,避免发生弊端出现违反诚信事件。
他表示,部门主管可以建议增加需要经常轮替的敏感岗位,防止公务员在执行工作期间,发生违背诚信和行为不当的问题。
根据《新海峡时报》报道,旺阿末达兰说工作轮替包括执法当局在内,而根据移民局之前定下的条规,负责柜台工作的公务员需要每年更替;至于执行敏感工作的公务员,不允许在同个部门工作超过3年。
“敏感的岗位需要每隔3年就轮替,譬如负责采购、项目发展、执法和执照的公务员。除此以外,部门主管也可以识辨其他部门的敏感岗位。”
他认为,公务员轮替到其他部门或组织工作,不仅可以防止发生与诚信有关的不当行为,也可以改善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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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阿末达兰曾在9月26日指出,从10月开始,所有部门主管必须实施轮替机制,未能执行的人可视为失职和不负责任,在《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4条文之下面对纪律处分。
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早前指出,内政部与属下机构将展开更频繁的工作轮替措施,避免弊端发生进而破坏部门形象,并呼吁各部门主管执行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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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从岗位的层面作出评估,诚如首相所言,避免有人在特定岗位待得太久(的问题),这方面我们会一视同仁。”
赛夫丁说,上述举措必须频繁落实,避免部门执法单位发生贪污和违反诚信的事件。
他以马来西亚犯罪团伙贿赂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移民局官员,让一些外国人避开审查而轻易入境的事件为例,内政部绝不会对这类弊端妥协,且会加以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