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保留乡村及区域发展部前秘书长拿督莫哈末阿里夫及其儿子贪污案上诉的裁决,并将择日下判。
由拿督瓦兹尔、拿督林宗方及拿督阿兹祖所组成的三司今日聆听此上诉;瓦兹尔已升任联邦法院法官。
在双方完成陈词及经过简短讨论后,法庭决定保留裁决,并择定于11月7日进行案件管理,以择定新的下判日期。
莫哈末阿里夫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告诉记者,法庭需要更多时间,以做出裁决。
在本日的庭审,郑宝德指出,没有可信的证据证明莫哈末阿里夫教唆其儿子犯罪。
他说,莫哈末阿里夫的权益受到侵害,因为地庭法官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下,做出错误的推定。
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说,控方是以间接证据为基础,并依据其证人拿督莫哈末沙菲安的证词。
他指出,莫哈末沙菲安供证说,阿末祖卡里告诉他,其父亲(莫哈末阿里夫)将被调往乡区部,并可“??密切关注”该项目。
他说,这并非巧合,因为第一上诉人(莫哈末阿里夫)确实调往该部,他也告诉其儿子“工作就快上门”。
2018年11月14日,地庭裁定67岁的莫哈末阿里夫教唆其儿子阿末祖卡里,收取Wazlin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莫哈末沙菲安20万新元(62万7833令吉)的罪名成立。
他被控收取上述贿金,以及作为回报,他颁发沙巴山打根4个偏远岛屿总值5750万令吉的混合太阳能系统项目予Wazlina的一家关联公司,也就是Eramaz(马)私人有限公司。
地庭判处他监禁3年及罚款30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以监禁3年取代。
地庭也裁定42岁的阿末祖卡里4项在2016年涉及部门数个项目的索贿及收贿的控状罪名成立,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960万令吉,若无法缴还罚款,则以监禁10年取代。
高庭在2021年3月23日驳回这对父子的上诉,他们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
律师阿迪慕兰和拿督拉帕星代表阿末祖卡里,以及控方的另一名代表是诺兹拉蒂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