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新规,加强和规范对军民两用商品和技术的出口管制。
中国国务院19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两用物项”是指既有民事用途又有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的货物、技术和服务,特别是可以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物项。例如,中方近期加强管制出口的无人机。
据新华社报道,“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总体要求是:“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际和平,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完善管理和服务,提升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治理能力;两用物项的出口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条例”的适用范围是:“根据出口管制法,明确两用物项以及其他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适用本条例。同时,对监控化学品等物项出口管制的适用规则作出衔接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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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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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部、商务部不具名负责人19日晚发布“答记者问”新闻稿说明。
负责人称,两用物项既可用于民用用途,也可用于军事用途或者有助于提升军事潜力,被不当使用可能对国际安全构成威胁,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均以国内立法方式对这类货物、技术和服务的出口进行严格管控。
负责人并称,“出口管制不是禁止出口”。“条例”规定的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符合国际通行规则,有利于保障贸易安全,促进两用物项正常贸易,为实现贸易强国战略保驾护航,“不会对正常国际科技交流与经贸合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顺畅运转设置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