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起生效的1700令吉最低薪金制,也适用于私人界的外籍工人,但不包括家庭帮佣及合约学徒。
根据由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秘书处编写的常见问题解答(FAQ),最低薪金政策不得因国籍而歧视任何工人,这符合马来西亚于1997年签认的国际劳工组织《同酬公约》(第100号)。
此外,《雇佣法令》第69F条文、《沙巴劳工条例》第118B条以及《砂拉越劳工条例》第119B条文也禁止对本地和外籍工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雇主必须向员工支付最低薪金,即使员工同意接受低于最低薪金的基本工资,这符合2011年《国家薪金咨询理事会法令》第43条(第732号法令)的规定。”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周五(18日)在提呈2025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政府同意将最低薪金从每月1500令吉提高至1700令吉,并于2025年2月1日生效。
安华同时也是财政部长,他表示,政府也决定让拥有少于5名员工的雇主,推迟6个月至2025年8月1日才实行1700令吉的最低薪金制。
文件还指出,1700令吉的最低薪金制适用于拥有5名或以上员工的雇主,以及从事专业活动的雇主,无论其员工人数多少。
根据2020年马来西亚职业标准分类,专业活动分为9个主要子类:科学和工程专业人员、卫生专业人员、教学专业人员、商业和行政专业人员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专业人员。
其他子类还包括法律专业人员、酒店及相关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和文化专业人员以及监管机构的专业人员。
文件还指出,未领取基本工资但按计件、吨数、任务、差旅或佣金支付工资的员工,必须领取不少于当前最低1700令吉的月薪。
根据常见问题解答,新最低薪金制的实施不与采用生产力挂钩工资系统(PLWS)的雇主相冲突,前提是员工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薪金标准。
此外,最低薪金制不会被渐进薪金政策取代,因为渐进薪金政策是补充了最低薪金,并由雇主自愿实施。
随着2024年最低薪金制的公布,2022年的即被废除,但根据2022年最低薪金制发起的任何法律程序、起诉或调查将继续进行,直至完成。
常见问题解答也阐明:“所有服务合约和集体协议都必须考虑2024年最低薪金制中的所有条款。”
最低薪金制由马来西亚半岛劳工局(JTKSM)、沙巴劳工局和砂拉越劳工局负责执行,任何违规行为都可以向相关当局举报。
未遵守该制度的雇主可能面对从1000到2万令吉不等的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