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汽车贴近自己驶过,女脚车骑士追上前与驾驶者理论,更直接趴在引擎盖上阻止对方离开,事后被控对他人造成骚扰及恐慌,处以五天短期拘留。
上述事件发生于2023年6月2日下午3时20分,在新加坡加东i12购物商场附近的东海岸路。被告陈诗恩(33岁)为一名律师,承认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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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另一项阻碍交通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根据案情,被告不满汽车贴近自己驶过,追上前与女驾驶理论,后来竟直接趴在引擎盖上,阻止汽车离开。女驾驶则不顾对方安危,连车带人行驶近百米才停下。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身为律师,熟悉交通条例。在发生冲突时,被告理应保持冷静去报警,但却选择站在车前阻挡对方离开;这股“不合时宜的伸张正义感最终失控”,为此犯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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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代表律师早前称被告事发时患有脑肿瘤,这或可能导致她犯案,法官不同意这个说法。法官指出,被告当时完全可以控制自己,她的行为是不可宽恕的。法官最后判她拘留五天,以起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