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因在13年前谋杀熟人而被判死刑的被告上诉得直,逃过绞刑的他们被改判监禁34年和鞭笞12下。
获得减刑的囚犯是41岁的V.威兰和32岁的MS 萨希塔兰。他们的刑期将从被捕的2014年6月23日,以及2014年5月25日算起。
承审此案的五司,是以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为首,其他法官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哈敏达星、法官拿督诺丁哈山、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和法官拿督哈尼巴。经过斟酌后,法庭决定撤销两名被告死刑的判决,并改为无期徒刑。
他们在周三(10月16日),批准两人根据去年7月4日生效的《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提出复审的申请。
国会下议院是在去年4月3日通过《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案》,从而废除强制死刑,修改无期徒刑和鞭笞的刑罚。在这项法律下,法庭拥有酌量权决定判处谋杀罪犯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12下。
- Advertisement -
V.威兰和MS 萨希塔兰因为在2011年6月4日晚上11时,于槟城珍珠城一带砍杀年仅24岁的S.Vijaindran,并在2016年被高庭宣判死刑。
- Advertisement -
两名被告随即提出上诉,不过分别在2017和2019年,被上诉庭和联邦法院驳回。
早前,V.威兰的代表律师T.威伽言德兰,以及MS 萨希塔兰的代表律师阿都拉昔,请求把死刑改为监禁。
此举遭到副监察司特塔拉的反对,并基于两人残忍的行为,认为应该维持死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