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缅甸籍男女分别向舵公缴200至500令吉从马泰边境老鼠道非法入境我国时被普通行动部队逮捕,同时,开车载送其中两名非法入境者的一对外籍夫妻也落网。
巴东勿刹警区主任莫哈末苏克里发文告说,首宗案件是居林第2营普通行动部队根据接获的情报,于本月11日凌晨3时30分,在玻州巴东勿刹马泰安全道路的电柱附近(BKH-PB540)进行“宏愿獠牙行动”时逮捕10名非法入境者,分别是7男3女,皆没有合法入境准证。
他说,初步调查发现落网者年龄介于19岁至32岁,从马泰边境老鼠道入境我国,其中一名27岁落网者承认自己充当舵公与向导,也受到邻国代理指示收取每人约200令吉费用。
他说,落网者全被带回巴东勿刹警局进一步调查。警方援引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从本月12日延扣舵公28天至11月8日,其余9人在移民法令下被延扣14天至本月25日。
在第二宗案件中,莫哈末苏克里说,普通行动部队北营总部情报组及居林第二营普通行动部队,于本月12日凌晨2时20分,在玻州朱宾糖厂范围截停一辆银色NISSAN SLYPHY轿车,逮捕4名外籍人士,分别2男2女。
他说,经过检查后,开车的一对28岁与30岁外籍夫妻持有护照,另一对18岁与30岁男女则没有合法入境准证,疑从马泰边境围篱老鼠道非法入境我国。
“初步调查发现,夫妻没有严重犯罪记录,他们承认是舵公,向每名非法入境者收取约500令吉费用载送至邻州。”
“嫌犯被带回巴东勿刹警局进一步调查,夫妻俩从本月12日被延扣28天至11月8日,2名非法入境者则被延扣14天至本月25日。”
以上两宗案件皆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A条文下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5年或罚款,也在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非法入境)下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