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女律师被控在购物中心停车场致伤一名锡克女子,被告否认有罪后,获准保外候审。
被告吴雪佩(译音)于周二在怡保法庭被控于今年2月18日傍晚6时46分左右,在乌鲁近打一间购物中心停车场,致伤35岁的女子名为艾斯温德哥,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23(蓄意伤人)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被判罪成,可判处一年监禁或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莫妮莎潘尼副检察司向推事伊万杰琳要求,被告以1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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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被告代表律师凯里拉斯华求情时表示,被告在成为一名律师前,是一名老师,即从1976年执教至1997年。目前,被告是一名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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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清楚被告的人格,并相信会出庭,并且配合警方调查,因此他要求被告在不需要任何保释金的情况下保释外出。
推事伊万杰琳聆听双方请求后,将此案定于11月11日过堂,并允许被告以5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