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说,内陆税收局指出,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与拉曼大学在税务上是两个个别的单位。因此,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所获得的收入继续享有免税待遇,但拉曼大学所获得的收入则不符合免税条件。
林慧英周五发文告时表示,她本身已接获内陆税收局的汇报,有关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UTAREF)和拉曼大学(UTAR)免税地位遭撤销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她说,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自2003年7月1日获得的免税地位至今依然有效,并未曾遭撤销。至于拉曼大学,从未根据第44(6)条文向内陆税收局申请免税地位。
“不过,拉曼大学认为其收入的性质与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相似,理应享有同等的免税待遇。目前,拉曼大学正在向财政部提出上诉,寻求豁免内陆税收局对其征收共计8300万令吉的欠税及罚款。”
她说,本身已向内陆税收局表达国人的关注和疑虑,尤其是质疑这是否是政府为增加税收而采取的新措施。
- Advertisement -
- Advertisement -
“内陆税收局向我保证,并没有推行新税务政策,他们仅是依照现有的条件和准则来管理获批免税地位的机构。”
她指出,财政部税务司正积极审查拉曼大学的上诉。
“我会继续紧密跟进此事,争取达致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