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将出国履行公务,上诉庭决定改期至12月12日,聆审控方就阿末扎希在外国签证系统(VLN)40项贪污控罪无罪释放的判决,所提出的上诉。
上诉庭副主簿官莫哈末诺菲道斯周五(30日)通过zoom视讯进行案件管理,择定上述新日期,以及定于11月28日对上诉申请进行最终案件管理。
上诉庭原定聆审日期是9月9日。
阿末扎希的首席律师拿督郑宝德向《马新社》证实此事时说,辩方律师团要求延审,因为阿末扎希将于9月9日至10日期间,出席在中国连云港举行的2024年全球公共安全合作论坛。
阿都马力和林伟强(译音)副检察司今天代表控方出庭,阿末扎希的代表律师则是哈米迪和艾曼。
今年3月18日,上诉庭批准阿末扎希律师的延审申请,以便允许总检察署重新考虑其陈情书,并择定于9月9日聆听该上诉申请。
2022年9月23日,莎阿南高庭裁决,阿末扎希所有控罪表罪不成立无罪释放,无需进入抗辩程序,而控方随后向上诉庭入禀上诉通知书。
阿末扎希对33项控状不认罪,即在担任内政部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以便延长该公司作为中国的大马签证一站式中心和VLN系统营运商的合约,以及维持为内政部提供VLN综合系统的合约。
他被控于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加影绿野山庄和布城16区副首相官邸犯下上述过失。
阿末扎希也对《刑事法典》第165条文相关的33项交替控状不认罪,即在2014至2017年期间收受有关VLN系统总额1356万新元的贿赂。
至于另7项控状,阿末扎希被指明知与公务有利益冲突,仍接受Ultra Kirana的献金,分别是115万新元、300万令吉、1万5000瑞士法郎和1万5000新元的现金。
他被控于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在雪兰莪加影绿野山庄一间住宅犯下上述过失。
来源:马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