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撤回要求法官拿督柯林退审其一马发展公司案的上诉,惟将视本案证人卢爱璇在庭上的证词后,再考虑是否继续提出上诉。
上诉庭原定于今日(20日)聆审纳吉针对吉隆坡高庭驳回申请撤换一马案承审法官柯林的上诉案,惟其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提出撤回上诉,并获得上诉庭三司的批准。
沙菲宜表示,纳吉早在去年8月14日入禀通知,要求柯林退出审理一马发展公司案,但柯林在数日后驳回退审申请。
“我们在去年8月提交了撤销申请,该申请已经驳回,审讯继续进行,而一马发展公司前法律顾问卢爱璇也出庭供证10天,其中7天接受辩方的交叉盘问。”
他说,既然控方已经完成举证阶段,因此是否要求柯林退审已无关紧要,但辩方仍保有重新提出上诉的权利。
“这并不影响辩方在未来上诉中,将此作为上诉理由的权利。”
沙菲宜也补充,倘若辩方现阶段继续上诉,将面对“禁反言原则”,即当一方在面对另一方提出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或证据进行承认后,不得随意撤销,或者主张与承认事实相反的事实。
他认为,在主案的完整书面判词出炉后,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因辩方能够评估法官柯林能否公正判断卢爱璇的供词,届时则对辩方更有利。
无论如何,本案主控官卡玛巴哈林副检察司对沙菲宜提出的撤回申请,没有异议。
随后,由上诉庭法官拿督仄鲁兹玛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批准纳吉撤回上诉,另外两名承审上诉庭法官是拿督阿末再迪及拿督阿兹曼。
仄鲁兹玛在裁决时指出,若辩方认为有需要,还可以在接下来审讯提出上诉。
已升任上诉庭法官的柯林以高庭法官的身份,在去年8月18日驳回纳吉提出要求他退出审理1MDB案的申请。
柯林在裁决时说,自卢爱璇在2008年12月离开再因与伙伴律师楼后,不管是公事还是私事,他在过去约15年不曾与卢爱璇有任何联系。
柯林在同年7月自揭曾与卢爱璇共事。纳吉随后通过沙菲宜就此提出上述退审申请。现年51岁的卢爱璇是此案第50名控方证人。
现年71岁的纳吉面对4项利用本身职权贪污1MDB资金合共23亿令吉的控状,以及涉及相同金额的21项洗黑钱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