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人权委员会表示,针对失聪电召车司机黄荣强被殴打案,虽然全国总警长丹斯里拉扎鲁丁表示已纪律处分了相关警员,但警方应该公开交代处分细节。
人全委会今日(16日)也在文告中,呼吁总检察署加速提控程序,将逞凶的警员控上庭。
“拉扎鲁丁指已经纪律处分相关警员,但却没有做出详细交代。我们不知道警方对该名警员采取了什么处分,又或是处分仍在进行,何时结束等讯息。”
人权委会提醒,警方作为保护公众的执法单位,有责任维护及保护所有人的权益,包括残疾人士。
他们强调,任何执法人员都不能滥用权力,否则将违反我国的法令及国际人权标准规定的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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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宪法》第8条文阐明,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都应该获得保护,所有执法机构不管是警方或是总检察署,都应该尊重此原则。”
文告续指,总检察署作为公共良知的守护者及负责刑事检控的单位,理应加速此案的刑事诉讼程序。
人权委会强调,受害者应该获得正义,也应该得到适当的补偿。公众也有权知道此案的进展,因此总检察署应该尽速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