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男子周一(12日)被控性侵6岁侄孙女,俯首认罪,鉴于需等待受害者医药报告,江沙地庭择定于9月12日对被告作出判决。
被告是名自雇人士,在江沙地庭被控于今年年中一个早上在宜力甘榜克纳雅一个亭子性侵6岁女童,因而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入狱高达20年及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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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法庭通译员读出控状后,在法官诺海达面前承认控罪。被告没有代表律师辩护,主控官为穆哈末费道斯副检察司。
穆哈末费道斯副检察司在被告认罪后,基于尚需等待受害者的医药报告,要求法庭另择定日期下判。
尔后,法官诺海达将案定在9月12日宣判,并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及由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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