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直辖区宗教司办公室指出,在一个尊重《联邦宪法》及遵守法律的和谐国家,不可将非穆斯林国民标签为“敌对异教徒”(kafir harbi)。
宗教司办公室周六(10日)发表文告指出,这样的标签并不符合定义及伊斯兰学者所设定的特征。
“在马来西亚的情况,所有来自非穆斯林的公民,距离被列为‘敌对异教徒’还很遥远。”
文告说,将部分国民列为“敌对异教徒”,将带来不好及可怕的影响。
宗教司办公室强调,将国内一些公民标记为异教徒,是一种极端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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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解释,“敌对异教徒”是指不获穆斯林保护的非穆斯林,同时也是对抗伊斯兰及对穆斯林做出恶劣行为的群体。
它说,现今社会的“敌对异教徒”是对抗穆斯林并将穆斯林赶出家园的犹太复国主义者(Zionis)和以色列。
较早前,行动党穆斯林领袖要求国盟为网上流传一段能吉里州议席补选竞选活动上,有人将行动党列为“敌对异教徒”事件做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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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促请伊斯兰党及国盟重申,是否认同该名人士的言论。
而国盟能吉里州议席补选竞选主任丹斯里安努亚慕沙表示,该联盟一名党员已被要求休假,但他认为伊斯兰党没有必要为此事,向行动党道歉。
他说,这样的事件在政治中是非常主观的,并强调该名党员的言论,并不代表该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