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委员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希沙慕丁希望,政府能够在他担任人权委员会主席的任期内,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及《1951年难民公约》。
他认为,政府机构需要对人权课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并制定更加支持人权的政策。
希山慕丁是在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如是指出。
他说,除了ICERD和难民公约,他也希望在任期内可以看到我国签署其他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AT)、《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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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够让那些权利受到侵犯的人士,懂得向人权委员会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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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届时人权委员会才能够针对投诉展开调查,并将建议提出给政府和相关机构。
联合国在1965年发起ICERD,以解决种族歧视问题,而马来西亚是全球仅有的两个未签署ICERD的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另一个国家是汶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