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岁中国籍人士因涉嫌将化学废料倒入河流,导致雪州4座滤水站关闭而被控上法庭,但被告否认有罪,法官不批准被告保释。
环境局总监旺阿都拉迪夫周五(9日)发表文告指出,该局就上月23日,兰斗班让滤水站、雪兰莪河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滤水站因气味污染而关闭事件,提控一名人士上庭。
他指出,该名人士涉嫌将化学废料倒入万挠轰埠(Kuang)原住民村路工业区的邻近河流,因此,在《202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25(3)条文下被控,并与相同法令第25(1)条文同读。
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最高5年的强制性监禁,罚款至少5万令吉及最高1000万令吉。
旺阿都拉迪夫指,被告是一名42岁的中国籍人士,在听取控状后被告否认有罪,法官诺拉兹雅不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并择定9月10日进行案件文件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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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的主控官为拉惹再祖副检察司及来自环境局检控单位的努丽亚娜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来自加巴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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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提醒所有的工业单位,环境局将对污染环境的企业采取严厉行动,而经过修正的环境素质法令已在今年7月7日开始执行,除了罚款5000至1000万令吉及强制监禁不超过5年,罚单款额也从最高2000令吉增加至相关罪行最高罚款的50%。
环境局也促请民众在发现任何污染环境的行为时,可拨打24小时的投报电话 1-800-88-2727 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 或透过网上https://eaduan.doe.gov.my 进行电子投报。
今年7月23日,雪州4座滤水站因雪州2支流发生气味污染事故而紧急暂停运作,导致雪隆的7个县区或地区无预警制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