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定,任何社交媒体及网络即时通讯服务,拥有至少800万名注册用户,须申请应用服务供应商执照!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宣布,下个月起将引入新的监管框架,任何社交媒体及网络即时通讯服务,一旦注册用户数量达到800万,必须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申请应用服务供应商执照。
该会周六(27日)发文告,这是内阁的决定,以要求社媒及网络即时通讯服务须遵守大马法律,遏制日益严重的网络罪案,包括诈骗、网络霸凌及针对儿童的性罪案。
它说,这项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生效,任何社媒及网络即时通讯服务,在生效日期后仍未取得执照,将视为犯罪行为,能够在该法令下受到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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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这些服务供应商是基于《2000年通信与多媒体(执照)(豁免)通令》被豁免申请执照。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也提醒,新的监管框架仅适用于需要申请执照的服务供应商,不涉及用户。
“此举措将创造一个更安全的网络生态系统和更好的用户体验,尤其是对儿童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