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法律及制度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政府正研究拟定慈善法令并成立慈善委员会来遏制个人或公司滥用向慈善组织捐赠的资金。
他说,这是内阁议决,以作为改善《1949年信托法令》和《1952年信托(公司)法令》的举措。
阿莎丽娜表示,这项研究已于去年5月6日展开,预计9月中完成,并参考国外多个国家的慈善法令模式,如英国的《2011 年慈善法令》、新加坡《1994 年慈善法令》、纽西兰《2005 年慈善法令》、澳洲《2012 年慈善和非营利委员会法令》以及《2013 年慈善法令》。
阿莎莉娜今天在上议院回答上议员拿督西瓦拉吉询问该法案时说,一旦研究完成,会寻求内阁及上下议院的批准。
阿扎丽娜表示,确保基金管理透明的监督机制将根据正在进行的《慈善法》模型的研究结果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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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政府会先与马来西亚国民大学、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UIAM)、非政府组织、大马律师公会及相关机构研究,以冀寻找最好的方法。
“因为以前确实有公众有尝试给予帮助,但出现滥用人民的钱以及投资者或公司的钱的情况,我们也担心,尽管警方和反贪污委员会已检查,但这些资金有时会被用于洗黑钱目的。”
“何况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知道是谁(个人或公司)注入(资金) 及他们的(贡献)实际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