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保安人员诺鲁莱尼在雪兰莪州加影地庭被控4项罪名,分别是拥有与达伊沙相关的书籍、旗帜画作、文章和两段视频。
他周五(19日)在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但法官玛祖丽雅娜并未记录被告是否认罪,因为此案是属于高庭的权限。
所有项控状指出,被告所拥有的达伊沙相关物件分别是3本书籍、1张旗帜画作、1篇文章及在其手机内的两段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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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于2024年6月23日早上9时25分,在加影的一间民宅犯罪,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
法庭择定案件于8月30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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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主控官是诺艾娜副检察司,被告未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