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一家香料厂被揭发仍使用已逾期8年的清真标志,遭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内贸局)与槟城伊斯兰宗教事务局(JHEAIPP)清真管理组官员上门突击取缔,当场充公约1万2490令吉香料产品。
当局主任杰根周四在文告中指出,当局昨日出动19名执法人员前往上述工厂展开取缔行动,发现厂方的清真食品证书已在2016年过期,但却仍在2498个装有各种香料的产品包装上,继续使用清真标志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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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该局援引2011年商品说明(清真认证和标志)法令第4(1)(a) 条文展开调查。
在上述条文下,违规者一旦罪成,非公司组织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的刑罚;重犯者将被罚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当局警告商家,未经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及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N)等等权威机构发出认证下,勿使用清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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