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已从6月开始,与专家研究起草《柠檬法》的可行性,预计研究将在9月份完成。
部长拿督阿米占说,该部是经过接获各种投诉及案件,以及聆听各造的看法后展开这项研究,而研究的结果将作为决定,是否改善现有的法令或是推出新法令的需要性。
他今天(3日)在国会问答环节,回答伊党士兆国会议员沙哈里祖基奈因询问政府,是否会推出《柠檬法》来保障消费者在购买汽车的权益时,如是表示。
阿米占说,在我国,《柠檬法》阐明的向商品,在未能遵守指定保证的情况下,向供应商或制造商索偿的权利,其实已经列在《1999年保护消费者法令》中,而《柠檬法》中其实也会纳入在一些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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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1950年合约法令》、《1957年商品销售法令》和《1967年租购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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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该部也透过各项活动来聆听对柠檬法的反馈,包括在6月4日举行的2024年马来西亚消费者研讨会,而业者也对这项法令给予正面的回响,认为这项法令除了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外,也可协助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
《柠檬法》是美国的一种消费者保护法,主要是在保障汽车买主的权益,对于出厂后有瑕疵问题的汽车,通常也会称为柠檬车(Lemon Car)或直接称为“柠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