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主席黄绍文促,对超时驾驶的重型罗里司机,采取更严厉的执法及惩处。
他说,司机的疲劳是导致交通意外的主要原因,而法律规定司机驾驶时长只能达8小时,最高延长到12小时,第二天必须强制休息。
他指出,司机必须要有适当的休息,以避免涉及疲劳驾驶的意外发生,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也规定雇主必须确保他们所雇用的司机,在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黄绍文在接受《自由今日大马》访问时说,根据《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01条文,任何人故意或疏忽导致公共服务车辆包括巴士和罗里的乘客安全受到影响,可以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
在同一条法令下的第202条文阐明,在无政党里有下鲁莽或疏忽驾驶,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兼施。
为此,黄绍文促请有关当局,对最不遵守规定的公司采取更严厉的惩处,如吊销驾照、暂停或吊销以你工业执照。
他也说,道路设计必须要有适当的车速限制,依据交通类别安装适当的障碍物,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进行定期的审查及升级。
上周一,一辆载着马六甲一所国小师生的旅游巴士,在途中撞上拖格罗里,造成4死35伤悲剧。
此外,道路安全专家苏雷星则建议,所有在晚间运行的巴士都必须配有安全带,以提高乘客的安全。
他说,根据目击者陈述,巴士在撞上拖格罗里前旋转,这显示了司机疲劳或打瞌睡。
他也建议,巴士也必须安装数码摄像头,以检测司机的疲劳情况,相关系统必须涵盖若发现司机有疲劳状况,必须给司机和乘客发出警报功能。
来自博特拉大学道路安全研究中心的刘德华则表示,重型罗里所使用的黑匣子或电子记录设备,有助于监控和强制遵守驾驶时间显示,以为执法和问责提供有用数据。
他说,其他的预防工作则包括了定期检查刹车、轮带、方向盘系统等重要机件。
他表示,司机的培训计划也必须强调车辆维护的重要性及如何进行行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