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狮尾夫杀妻案,在女儿面前涉嫌刺死妻子的男子,今早(14日)被控谋杀罪。
被告为56岁黄春富(译音),被控于今年6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在怡保狮尾新村第11巷一住屋,蓄意杀死华裔女子游美凤,因而已触犯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坐牢最少30年或最高40年;若没有被判处死刑,则需接受打鞭最少12下处罚。
被告在上午10时40分被押到怡保第2推事庭面控时,仍穿回之前被捕时的白色衣服和灰色长裤,也是同样全程手持白色毛巾遮着脸部。
被告在推事布达妮面前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控状内容。由于谋杀罪属于高庭审理权限,因此被告在庭上无需表态是否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王瑞芬副检察司,要求法庭不要允准被告保释,及择定过堂日期,以等待化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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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尔后,推事布达妮将此案定于8月19日过堂。
此起命案是于周三发生,死者是48岁游美凤,警方在事发当天上午10时左右,在事发现场逮捕56岁的死者第2任丈夫,并将案件列为谋杀案(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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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保警方是于前天上午9时26分接获民众投报,指一名妇女在家遭丈夫家暴受伤身亡。游美凤生前和嫌犯在巴占一带经营熟食摊生意。死者被发现时胸前有3道利器所刺的伤痕,同时头部受重创,而嫌犯的12岁女儿亲眼目睹命案的发生。
据报导,嫌犯常对死者家暴,并不准死者与家人联络,也不让家人上门拜访,完全是断绝来往。死者与首任丈夫育有一对子女,与嫌犯则育有1名12岁女儿。而与首任丈夫所生的2名孩子已搬离,没有与死者及嫌犯同住。
死者被安排在狮尾的祖屋设灵治丧,本周六(15日)上午10时送往极乐社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