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撞及警察巡逻摩托车的冷气技工,于周四在亚罗士打推事庭面控,他在法庭上认罪拥有偷窃摩托车,被判监禁28个月。
被告莫哈末菲克里(32岁)涉嫌于6月6日凌晨2时20分,在甘榜德拉卡峇都偷窃一辆摩托车,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被告在此控状下被判监禁28个月。
被告也面对另两项控状,指他涉嫌于同一天凌晨约3时,在苏丹后峇希雅医院的路段,鲁莽驾驶摩托车致伤警察,以及阻碍公务员办公,因而分别触犯刑事法典第337条文、以及刑事法典第186条文,被告在这两项控状分别被罚款1000令吉和3000令吉。
此案推事为西蒂诺希达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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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莫哈末菲克里也因涉嫌于6月5日晚上9时30分在吉打港口直落哥再,一间屋子前面,蓄意以头盔严重致伤一名男子,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在亚罗士打地庭面控,被告认罪,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或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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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官珍莎米拉谕令案展至7月14日,以等待受害者的医疗报告。
法官允准被告以2万令吉和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被告也需前往最近的警察局报到。
不过,被告没有缴付保释金及有监禁令在身,因此必需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