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4日警方破获“38岁首脑炼毒贩卖敛财买豪宅名车”案,落网的38岁印裔男子周五(7日)在槟城乔治市推事庭被控2项贩毒和1项非法拥有枪械罪,其非法拥有枪械案将在7月11日过堂,贩毒案则基于化验报告未出炉,案件展延至8月26日过堂。
被告普拉卡斯周五(6月7日)早在法庭面控1项军火交易罪及2项贩毒罪,副检察司莎依拉在庭上表示,2项贩毒案在等待化验报告出炉,推事莫哈末阿兹兰因而择日在8月26日过堂。
另一名推事莫哈末卡力则表示,军火交易案择在7月11日过堂。
普拉卡斯共面对3项控状,第一项及第二项控状指被告在今年5月25日下午3时10分,在峇都蛮某公寓贩卖46公斤191克冰毒及33公斤764克海洛因,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可在第39B(2)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将判处死刑或终生监禁和不少于12下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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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非法拥有1个枪盒和6把手枪交易,因此犯下1971年军火(增刑)法令(37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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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槟警方破获此案时揭发,此案首脑靠着贩毒累积财富,豪掷巨款买豪宅和豪车,过着富裕生活,警方瓦解其炼毒及贩毒勾当时,起获总值460万令吉的冰毒和海洛因,同时搜出6把手枪和100颗子弹!
据悉,首脑是通过优管(YouTube)学会炼毒技术,并联系熟悉的毒贩,询问“配方”以及如何提炼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