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租车公司的兼职员工上周在一家快餐店贴上以色列国旗贴纸,周四在推事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100令吉。
推事努鲁哈芙赞也谕令,若现年25岁的达利哈金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监禁一天取代。被告选择缴还罚款。
在下判前,推事询问被告,为何做出如此的行为,达利哈金回答说:“我在那间快餐店贴以色列国旗,因为我也有家人在巴勒斯坦离世,我对此感到气愤。”
不过,努鲁哈芙赞指出,如此的行为,并不会让情况好转。
根据控状,达利哈金是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4时42分,在乌鲁冷岳路10英里的该餐馆做出可能扰乱和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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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指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罪成者的最高罚款是100令吉。
根据案情,在5月29日晚上7时许,一名当时正在乌鲁冷岳一间加油站的快餐店工作的女子(报案人),发现有以色列贴纸贴在地板、外面的走廊和该场所的前门。
这名女子将此事告知其经理,以及通过闭路电视的检查结果发现,干案的正是被告,他也被目睹在事后乘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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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代表律师娜比拉在求情时,要求法庭判处最低的罚款,因为被告的工作是一份兼职,每月收入仅2500令吉。
“被告必需赡养没有工作的妻子,而其母亲患有痛风,父亲则有心脏病,以及其岳母是单亲妈妈。被告也已经悔悟,并向所有人道歉。”
主控官努鲁胡斯娜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相应的刑罚,以确保被告不会再犯下相同的罪行,并将公共利益列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