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前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的前政治秘书,因涉嫌收贿合共35万令吉,以协助一家公司获得大马皇家警察的维修保养服务和零件供应招标,而于今日被控上地庭。
现年42岁的赛阿米尔在法官阿祖拉面前聆听其两项控状后,表示不认罪。
两项控状指出,赛阿米尔向Nexuscorp集团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旺阿兹哈收取作为酬佣的35万令吉贿金,以协助该公司获得总值3亿8111万2042令吉44仙的警方基础设施设备、服务器、RMPNet系统用户软件和无线电的维修保养服务和零件供应招标。
他被指于2020年12月4日下午4时和2020年12月16日下午3时30分,在隆市Solaris Dutamas的我的土地基金会(Yayasan Tanah Aku)办公室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并可援引相同法令的第2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主控官林伟强副检察司建议以10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附加条件则是,被告必须每月赴反贪会办公室报到、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在审讯期间,不得骚扰控方证人尤其是旺阿兹哈。
“他将于明日在莎阿南法庭(被控其他罪状),所以还是有潜逃风险。”
他补充,被告所犯罪行严重。
赛阿米尔的辩护律师尤诺斯要求以4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让其当事人保外,以及被告同意将护照交予法庭保管,并赴反贪会办公室报到,直至案件审结。
“保金是为确保被告出庭,而被告不可能潜逃,因为他的财产已被反贪会扣押。自反贪会从今年1月展开调查以来,我的当事人就已给予充分配合。”
阿祖拉择定此案于7月12日过堂,并批准被告以6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附加条件是护照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月赴吉隆坡反贪会报到,直至案件审结。
法官也谕令,被告不得通过面对面方式或任何其他媒介,联系、骚扰或与任何证人见面,尤其是旺阿兹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