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本田Jazz汽车爱好者聚集在云顶一间油站开火煮食案,其中4人包括一名牙医助理和一名房地产经纪人周二在文冬推事庭面控,他们皆认罪,个别罚款500令吉,如果无法缴还罚款,则以坐牢3天取代。
这1男3女在上午9时抵达文冬推事庭,他们全程戴上口罩和太阳眼镜,其中3名女被告更是全黑打扮。当推事质问所有被告为何会选择在油站开火煮食,其中一名被告回答,他们本来是要在另一个地方煮食,但那地方已满。
24岁餐厅业者法利、24岁客服人员诺法汀、24岁牙医助理诺阿尼斯及23岁房地产经纪诺阿兹拉认罪后,推事纳拉顿做出上述裁决。他们
被控于5月12日凌晨1时30分左右,在云顶高原蘑菇园的加油站地区使用煤气煮食物是鲁莽行为,会危害他人安全。
他们抵触刑事法典第336条文(疏忽行为危及本身或他人安全),并与第34条文(共谋)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禁3个月或罚款5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是副检察司莫哈末赞哈利,所有被告并没有聘请代表律师。
推事在宣判前,质问所有被告为何会选择在油站开火煮食。诺法汀回答:“我们本来没打算在油站煮食,而是在另一个地方,但那地方已经爆满,我们不是故意的。”
推事质疑被告们若不是故意,为何会把视频上传到社交媒体。诺法汀说:“我们承认这是我们的失误。”
推事提问:“难道你们不知道油站煮东西是危险的吗?”
“我们确实计划在云顶高原煮食,非油站范围。当时我们很多人只是要添油及坐在那里休息一下。这事是随机发生,因为我们都饿了,选在离汽油泵有点远,靠近厕所的地方。我们以为油槽在其他地方。”
副检察司莫哈末赞哈利要求推事判所有被告最高罚款额,以给予教训,同时也考虑此错误行为引起社会负面看法及争议。
不过,没有委任律师的4名被告向推事求情轻判,因为他们是初犯及已认罪,而且还需要照顾父母及家人。
日前社交媒体疯传一段视频,一群年轻人聚集在云顶一间油站使用携带式炉灶煮快熟面,接着有一辆巡逻车驶入油站,但这群人无视警方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