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用罗里载着3个塑料大桶到添油站购买津贴柴油,结果在无法出示任何证件下,连同添油站员工被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执法组逮捕。
吉打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主任莫哈末尼占指出,经过几周的情报收集,来自华玲的执法组于周一(13日)下午1时,在该县内一家添油站展开突击行动时,发现3名男子将柴油装入3个塑料桶中,这些塑料桶是放在罗里的后面。”
“执法员在行动中逮捕3名年龄分别20多岁及30多岁的巫裔男子,其中1人承认是罗里车主,他们都无法出示任何合格的准证。”
他说,执法员从该罗里上的3个塑料桶中,起获500公升价值1075令吉的柴油,3个价值约210令吉的塑料桶。
他说,当局同时扣留价值约2万4000令吉的涉案罗里,充公的总值为2万5285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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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援引1961年统制品法令(122法令)展开调查,同时将该添油站的一名员工扣留。”
他指出,任何在上述条文下初次罪成者,将面对10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并罪成者将面对最高300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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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此案也可以在2011年防止洗黑钱反恐融资法令(613法令)下调查。”
他指出,在反洗黑钱法令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15年监禁及总值5倍的罚款,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我们对于类似行为感到遗憾,同时将采取强硬的行动,对付涉案者包括暂时吊销任何涉案的添油站业者的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