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委员会今日就“官车购买案”提控Spanco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丹斯里陈华春。
陈华春今日在吉隆坡第14刑事地庭面控,但他否认有罪,获准以20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法庭也谕令陈华春必须向法庭交出护照。
另外,法官苏扎娜也同意控方要求,既陈华春不能直接或透过第三方骚扰或联系控方证人,同时每两个月必须到临近的反贪会报到,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根据控状,陈华春于2019年2月27日及2月28日,涉及就“大马政府车队供应、维修、保养和管理建议书”的招标中,声称土著在其Spanco私人有限公司拥有30%的股权,促使财政部将39亿6638万6628令吉的“大马政府车队供应、维修、保养和管理建议书”合同授予Spanco。
陈华春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42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不少于1年及不超过10年,及被鞭笞,也可以被罚款。
案件的主控官为马哈狄祖马安及拿督旺沙拉鲁丁,而辨方律师则是拿督旺阿兹米尔。
较早前,马哈狄向法庭要求,陈华春必须在每个月到邻近反贪会报到一次,但旺阿兹米尔则表示,被告患有高血压、膝盖及背部疼痛问题,希望法庭能够允许被告每3个月进行一次报到。
法官苏扎娜最终同意,让被告每两个月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一次。
另一方面,Spanco也派出代表律师拉兹兰做为旁听律师,拉兹兰在过程中,也站起来要求控方说明“骚扰及联系证人”的定义。
他说,陈华春目前仍活跃于公司事务,难免会与公司内部人员有所接触,因此,控方必须提供控方证人的名单,及说明“骚扰及联系证人“的定义,避免影响公司作业。
对此,马哈狄坦诚,若证人仍在公司服务,难免会与被告接触,但若反贪会接获投报指被告与证人讨论案件相关课题,或试图影响证人供证,这就造成了”骚扰“。\=
法庭择定本案于6月4日重新过堂。
高龄83岁的陈华春今早8时15分,在约10名亲友的陪同下,拄着拐杖抵达吉隆坡法庭。
过程中,陈华春坦然面对媒体的镜头,并未闪躲。
陈华春也被称为“卡西欧大王”(Casio King),是该品牌手表和计算机在马来西亚的首个也是唯一的经销商。